巫山发改审〔2023〕200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巫山县三溪两坪二期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重庆市巫山县青山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巫山县三溪两坪二期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和项目建设地点的请示》(三峡巫山青山头〔2023〕5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巫山县三溪汇集电站至两坪汇集电站连接线路工程用地与选址审查意见的复函》,经委托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咨询评估,结合评估报告及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会审意见,依据《行政许可法》、《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核准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三溪汇集电站至两坪汇集电站连接线路工程
二、项目代码:2111-500237-04-01-680778
三、项目业主:重庆市巫山县青山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巫山县三溪乡、两坪乡、梨子坪林场青山头管护站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一)线路工程:新建巫山三溪两坪二期220kV升压站至三溪两坪一期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线路总长9.71km(其中架空部分长9.5km,电缆部分长0.21km),采用单回路架空形式建设;导线截面为2×300mm2。其中15mm冰区长5.51km、20mm冰区长4.20km。(二)间隔工程:在巫山三溪两坪一期升压站扩建1个出线间隔。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697.3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七、接此批复后,请你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原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巫山县三溪两坪二期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巫山发改审〔2023〕6号)作废。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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