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3747XE/2024-00019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发改审〔2024〕13号
[ 标  题 ]
巫山发改审〔2024〕13号(关于G347泰昌大桥桥头边坡水毁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 有 效 性 ]

巫山发改审〔2024〕13号(关于G347泰昌大桥桥头边坡水毁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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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4〕13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G347泰昌大桥桥头边坡水毁治理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G347泰昌大桥桥头边坡水毁治理工程建议书的函》(巫山交通函〔2024〕3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县交通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交通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巫山交通发〔2023〕21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G347泰昌大桥桥头边坡水毁治理工程。

二、项目代码:2312-500237-04-01-928140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公路事务中心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大昌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大昌镇泰昌大桥桥头G347K1476+670-K1477+000段左侧边坡水毁治理加固9980㎡,其中挂主动防护网10107㎡,锚索点锚930m,坡面排危400㎡。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98.12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耕地、林地管理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G347泰昌大桥桥头边坡水毁治理工程匡算表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

G347泰昌大桥桥头边坡水毁治理工程匡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投资匡算

备注

工程费用

240.12


1.1

坡脚路基堆填土方保护后清运

0.96


1.2

主动防护网

181.15


1.3

锚索点锚

38.34


1.4

坡面排危

5.96


1.5

专项费用

13.71


工程建设其他费

43.80


2.1

建设项目管理费

18.24


2.2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

24.00


2.3

专项评价(估)费

0.60


2.4

工程保险费

0.96


预备费

14.20



总投资

2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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