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3747XE/2024-00049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发改审〔2024〕37号
[ 标  题 ]
巫山发改审〔2024〕37号(关于巫山县红椿乡2024年高炉村集中安置点蔬菜育苗大棚及冻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3-21
[ 有 效 性 ]

巫山发改审〔2024〕37号(关于巫山县红椿乡2024年高炉村集中安置点蔬菜育苗大棚及冻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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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4〕37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红椿乡2024年高炉村集中安置点蔬菜育苗大棚及冻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红椿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巫山县红椿乡2024年高炉村集中安置点蔬菜育苗大棚及冻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红椿府函〔2024〕10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巫山县乡村振兴局、巫山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计划的通知》(巫山发改〔2023〕15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红椿乡2024年高炉村集中安置点蔬菜育苗大棚及冻库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3-500237-04-01-531975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红椿乡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红椿乡高炉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蔬菜育苗大棚8个、600m³冻库1个。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5.3万元,其他费用5.7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搬迁后续扶持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已下达的资金计划和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耕地、林地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附件:巫山县红椿乡2024年高炉村集中安置点蔬菜育苗大棚及冻库建设项目匡算表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巫山县红椿乡2024年高炉村集中安置点蔬菜育苗大棚及冻库建设项目匡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及费用名称

匡算(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95.3


(一)

蔬菜大棚

23


(二)

冻库

72.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7


(一)

设计费

2.9


(二)

预算编制

0.3


(三)

工程建设监理费

1.9


(四)

预算审核

0.3


(五)

结算审核

0.3


总投资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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