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3747XE/2024-00127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发改审〔2024〕175号
[ 标  题 ]
巫山发改审〔2024〕175号(关于2024巫峡镇白水村脆李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4-07-18
[ 发布日期 ]
2024-07-18
[ 有 效 性 ]

巫山发改审〔2024〕175号(关于2024巫峡镇白水村脆李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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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4〕175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4巫峡镇白水村脆李产业巩固

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巫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2024巫峡镇白水村脆李产业巩固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函》(巫峡府函〔2024〕126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巫山农发〔2024〕5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巫峡镇白水村脆李产业巩固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7-500237-04-01-817049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巫峡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巫峡镇白水村1.2社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清园96亩,种植脆李3360株,管护1年。项目建设过程中,计划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15人,发放劳务报酬10.2万元。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耕地、林地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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