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3747XE/2024-00175
[ 主题分类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发改审〔2024〕208号
[ 标  题 ]
巫山发改审〔2024〕208号(关于龙门街道梨早村5社(隧洞口草坪处至黄斌户门前)道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4-08-06
[ 发布日期 ]
2024-09-04
[ 有 效 性 ]

巫山发改审〔2024〕208号(关于龙门街道梨早村5社(隧洞口草坪处至黄斌户门前)道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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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发改审〔2024〕208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龙门街道梨早村5社(隧洞口草坪处至黄斌户门前)道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审批龙门街道梨早村5社(隧洞口草坪处至黄斌户门前)道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龙门街道办文〔2024〕1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龙门街道梨早村5社(隧洞口草坪处至黄斌户门前)道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行业审查意见》(巫山交运建管〔2024〕8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门街道梨早村5社(隧洞口草坪处至黄斌户门前)道路安全出行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7-500237-04-01-804220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龙门街道梨早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道路1.332km,宽4.5m,含边沟、挡墙等配套工程。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42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奖代补资金和财政大型修缮类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耕地、林地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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