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审〔2024〕285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福田镇椿树村8组(双龙至椿树水厂)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福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福田镇椿树村8组(双龙至椿树水厂)公路安全出行工程建议书的函》(福田府函〔2024〕1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福田镇椿树村8组(双龙至椿树水厂)公路等2个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行业审查意见》(巫山交运建管〔2024〕29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福田镇椿树村8组(双龙至椿树水厂)公路安全出行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9-500237-04-01-760485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福田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福田镇椿树村8组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道路1.2km,宽3.5-4.5m。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29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奖代补资金和县财政局“一事一议”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耕地、林地管理等相关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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