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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洋溪水电站工程临时便道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日期: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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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水利许可〔2022〕14号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洋溪水电站工程临时便道

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山县三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审批巫山县洋溪水电站工程临时便道洪水影响评价的请示》,我局组织专家对《巫山县洋溪水电站工程临时便道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原则同意洋溪水电站工程临时便道临时占用河道。

洋溪水电站进场便道布置在洋溪河右岸,总长6500米,宽4.5米。顺直段采用3米宽路基。主要由河道内砂卵石填筑,如遇岸坡有不稳定岩石,则采用半挖半填路基,无构筑物。自关门岩大桥至桃子洞段约4公里,便道位于152-177高程,桃子洞至洋溪电站段约2.5公里,便道位于177-200米高程。

临时便道与大昌水泥厂下河便道相接接入市政道路。

二、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临时占用期满后,项目法人按要求拆除临时涉河,恢复河道原貌。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要继续临时使用,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

附件:1.巫山县洋溪水电站工程临时便道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巫山县洋溪水电站工程临时便道涉河建筑物主要控制点坐标表

                  巫山县水利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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