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审〔2021〕221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抱龙镇洛阳五龙桥污水整治项目
建议书的批复
抱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抱龙镇洛阳五龙桥污水整治项目立项的函》(抱龙府函〔2021〕49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的函》(巫山环函〔2021〕11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抱龙镇洛阳五龙桥污水整治项目
二、项目代码:2111-500237-04-01-709452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抱龙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抱龙镇洛阳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座50m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一座5㎡泵房、一座30m³污水沉淀池、七个跌水井、污水管网160m,安装污水泵及购置垃圾箱、垃圾桶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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