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审〔2025〕56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双龙镇新安村村级集体经济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巫山县双龙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巫山县双龙镇新安村村级集体经济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议书的函》(双龙府函〔2025〕3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巫山(第四批)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巫山农发〔2024〕162号)、《关于同意变更村集体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地点的函》(巫山农函〔2025〕42号)及国网巫山供电公司接入电网的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双龙镇新安村村级集体经济分布式光伏项目
二、项目代码:2504-500237-04-01-386469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项目法人:巫山县双龙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巫山县双龙镇新安村7组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交流侧容量550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板、单排柱支架、线缆、逆变器、并网柜等;电力消纳方式为全额上网。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三峡集团定点帮扶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严格落实耕地、林地管理要求,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按国家规定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确 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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