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发改审〔2023〕6号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巫山县三溪两坪二期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重庆市巫山县青山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巫山三溪两坪二期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巫山青山头〔2023〕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巫山县三溪两坪二期200MWp农(林)光互补项目初审会议纪要》(85)及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720220001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山县三溪两坪二期2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项目升压站220kV送出工程
二、项目代码:2111-500237-04-01-680778
三、项目业主:重庆市巫山县青山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巫山县三溪乡、两坪乡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一)线路工程:新建巫山三溪两坪二期200MW农(林)光互补项目升压站-巫山三溪两坪一期升压站(两坪汇集站)220kV送出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12km左右,采用单回路架空形式建设(其中升压站进线段采用电缆进站,长度约0.4km)。(二)间隔工程:在巫山三溪两坪一期升压站扩建1个出现间隔。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697.3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接此批复后,请你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建设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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