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水利〔2023〕67号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江东新区污水处理工程
配套设施项目排洪隧洞改排洪渠
变更设计的批复
重庆巫山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批巫山县江东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排洪渠工程下游优化调整方案的请示》(巫山三峡水环〔2022〕89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设计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巫山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纪要》,与会专家咨询意见,设计单位进行了修改完善后,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变更设计批复如下:
考虑征地、工期与投资问题,以及确保地质安全,同意将巫山县江东新区污水处理工程配套设施项目排洪隧洞变更为排洪渠,同意变更后的主要建筑物设计将隧洞方案1500米长变更调整为明渠方案,调整后的明渠方案约1020米长,三、四级消力池优化为三级消力池,将原五级消力池取消改为挑流方案。
本次变更的排洪渠工程工期为6个月。
变更后的项目投资需报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变更后的工程量以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证为准,请你单位督促参建相关单位按批复意见抓紧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和如期建成投用。
特此批复
巫山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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