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力做好行政执法、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对照《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0〕59号)精神,按照《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委职能职责,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重庆宏愿律师事务所戴小平为我委法律顾问,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委托中介服务涉及法律事务的相关事项均由律师提出法制审核意见。2020年先后就重大规划编制、技术咨询服务等合同文本,以及新制定规范性文件、新修订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文件请我委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程序。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通过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审查前必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并在规定时限报法制机构备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由我委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编制《重庆市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公布我委信息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受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依法依规做好发改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统筹推进营商环境。一是对标世行标准和国际先进经验,全面贯彻市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印发《巫山县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方案》、《巫山县对标国际先进优化营商环境培训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强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部门责任,督导各专项小组成立工作专班,及时调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与市营商办联系沟通,及时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促进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常态化开展“对标国际先进补差距优化营商环境再提速”主题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印发了《巫山县营商环境考核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三是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严格对照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有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以及例外规定等审查标准清理文件5项,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3项,部门规范性文件1项,部门其它政策措施1项。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联合县财政局、法院、司法局等10个单位印发《关于巫山县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巫山公共信用目录(2020年版)》,各信息报送部门按照《目录》要求和政务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在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重庆)网站上开展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工作,报送信用信息数据5744条。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被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各行政管理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投标,有效地推进了全县信用体系建设。
(六)加大监管执法检查。一是全面推进依法管粮。扎实开展政策性粮食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检查,组织实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问题整改“回头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政策性粮食收储出库监管专项行动和问题整改“回头看”等专项行动,保障我县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安全、账实相符、管理规范、储存安全。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对粮食收购资格证进行审核,督促收购企业在经营中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印发《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粮食仓储等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高温汛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等专项行动,将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每月检查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全力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检查。4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巫山纪发〔2020〕6号),开展为期半年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项目106个,抽查10个项目,涉嫌违规项目已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保质保量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10个工程建设项目没公开招标的整改工作,对项目法人依法进行了罚款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组长,扎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领导重视,带头履职,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团结协作,全委上下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严格工作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一级抓一级,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见效。
(二)积极组织学习宣传。通过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及时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共巫山县委办公室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精神,深入开展学法普法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分工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我委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群众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性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不熟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拓展丰富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等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法治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和专业支持。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