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3747XE/2022-000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2-03-16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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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力做好行政执法、法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对照《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1〕42号)精神,结合我委职能职责,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实效。

(二)建立健全部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重庆宏愿律师事务所向东为我委法律顾问,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委托中介服务涉及法律事务的相关事项均由律师提出法制审核意见。2021年先后就重大规划编制、技术咨询服务等合同文本,以及新制定规范性文件、新修订权责清单、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文件请我委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统筹推进营商环境。一是建立齐抓共促的工作机制。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建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县领导任组长的16个指标专项工作小组以及各指标牵头部门会同配合部门组建工作专班的工作机制。二是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体系。围绕减环节、缩时间、减成本、提效率,牵头起草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具体举措》、《巫山县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从制度层面增加服务供给侧保障。

(四)持续深化简政放权。2021年3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转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巫山府办〔2021〕5号)和重庆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巫山府办〔2021〕6号),建立由县发展改革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单位充分利用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渝快办”等门户网站和报刊、广播等渠道宣传告知承诺制便民举措;县发展改革委召开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操作业务培训会,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告知承诺,同时发文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按《实施方案》要求推行告知承诺制。

(五)大力改进信用监管方式。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信用信息质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营商环境和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县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监督工作,以督促各信息报送单位及时、完整、准确报送相关信用信息数据,2021年共归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共计137585条。积极落实《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履职需要,结合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评优评奖、资金补助等领域,将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

(六)切实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成立了巫山县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维护市场准入的统一性。二是联合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以及排斥或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经抽查的8个部门均能严格落实负面清单制度。

(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程序。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通过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审查前必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并在规定时限报法制机构备案。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对由我委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上报县委、县政府研究。

(八)积极推行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一是在按年度制定县级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参加座谈会,并通过“巫山信息网”“巫山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广泛收集民众意见建议。在编制“十四五”规划的过程中汇集众志开门编规划,由县发展改革委起草,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开征集巫山县“十四五”规划编制意见建议的公告》(第15号),在县政府官网上开辟专栏征求意见建议,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参加意见征求会,了解民众对县“十四五”规划的所思所盼。二是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先后召开巫山县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全县幼儿园保教费调整座谈会,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进依法管粮。扎实开展政策性粮食日常监管和各项专项检查,组织实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问题整改“回头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政策性粮食收储出库监管专项行动和问题整改“回头看”等专项行动,保障我县政策性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安全、账实相符、管理规范、储存安全。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责,对粮食收购资格证进行审核,督促收购企业在经营中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印发《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粮食仓储等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高温汛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等专项行动,将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每月检查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根据机关人事变动实际及时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组长,扎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立领导重视,带头履职,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团结协作,全委上下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严格工作要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一级抓一级,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见效。

(二)积极组织学习宣传。通过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及时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巫山县委办公室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精神,深入开展学法普法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分工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委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群众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没有成立行政执法机构,行政人员代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缺少系统性行政法规培训,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不熟等问题。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拓展丰富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让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清理等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法治教育培训,强化法治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和专业支持。

(三)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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