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

日期:2023-11-08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工作,保证机关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转;负责机关文电、信息、值班、档案、机要、保密、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及审计工作;负责委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政务督办、政务接待及安全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综合性材料与工作报告等起草以及重要文稿审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拟订机关干部、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实施;指导企业引进人才。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信访室)。承担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中有关政策研究、依法行政、法律咨询服务等职责;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依法承担本委涉及的行政审批及相关工作;参与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宣传与理论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本县集体经济成分企业管理,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改革措施;负责乡镇企业、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的行业管理,推荐企业上市;负责推进楼宇、小企业创业基地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工矿企业结构调整;抓好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三)投资和经济运行科。负责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非公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的政策和措施;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产业发展方向,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县内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发展的指导目录;负责新项目的寻找、论证工作;参与办理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核准与备案等工作;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协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对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组织申报国家、市有关重大专项并促进项目实施;推进消费品、建材、冶金、创意产业发展;负责行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应用;推进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工业经济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生产企业进出口和工业外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有关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协调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招商引资、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等工作。负责拟订工业、信息产业运行调控目标并实施,定期检查运行工作;监测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分析预测运行趋势,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负责重点工业企业分类统计和财务报表的汇编,监测、分析企业资金运行,实施资金协调与平衡;指导争取电力、天然气计划;承担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责任;负责对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的评价和重点企业的培育及评选;制定企业奖励办法;组织实施全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船舶行业管理和质量监管;管理国家药品储备;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职能;牵头拟订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食盐专营管理工作,负责储备盐管理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和盐行业发展稳定,负责盐业统计分析;负责铁矿行业管理职责,开展铁矿资源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并依法制止非法开采、运销铁矿资源行为,为铁矿开发企业提供相应服务,引导企业开展“提铁降磷”科技攻关以及其他试验项目,调解与铁矿资源保护、开发相关的矛盾纠纷;负责军民融合发展方面的日常工作。

(四)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科。拟订全县加油加气站和液化石油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工业企业能源规划及布局;参与办理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电力等项目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承担全县工业企业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参与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牵头组织工业企业能源节约开发、应用和推广工作;负责工业节能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工作;拟订电力生产年度、月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调控电力运行;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和管理工作;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协调处理供用电矛盾和纠纷;负责天然气城市门站以内管道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承担天然气供区划分,牵头整治管道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负责工业企业(煤炭、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工业园区企业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信息发展科。研究拟订全县信息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信息的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县信息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信息化和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全面推进社会领域信息化建设;负责指导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负责指导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指导推动经济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重点工程项目实施和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和组织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信息化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组织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助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办理信产等方面的项目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