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72398L/2023-0001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经信发〔2023〕5号
[ 标  题 ]
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印发全县经济信息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5-19
[ 发布日期 ]
2023-05-2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关于印发全县经济信息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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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经信发〔20235

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县经济信息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相关企业:

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经济信息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经信应急〔2023〕5号)、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巫山安委〔2023〕6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经济信息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519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经济信息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

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经济信息委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部署,按照县安委会工作安排,特制定全县经济信息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以“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为目标,聚焦燃气、油气、民爆、船舶、电动汽车换电和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生产和政府储备盐仓储环节,以及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严格实施“一案一策”清单化整治,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为全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围绕“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开展八个方面的集中行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委责任强化行动。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 树牢底线意识。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牢记“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升领导干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的“红线意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经济信息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牵头、工作安排和统筹协调。

3. 强化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活动,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等多种方式,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提升群众安全意识。积极宣传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推动企业广泛发动员工内部举报和社会匿名举报,着力提升举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强化工作保障。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工作机制,指导帮扶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 严格考核奖惩。机关各科室要根据“三定”方案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谁管控谁负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对排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督管理“宽松软”,特别是对风险隐患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严格进行约谈通报和考核惩戒。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行动。

企业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1. 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研究本行业领域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细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建立健全“日周月”隐患排查机制,科学制定“日周月”隐患排查清单,严格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做到全员发现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做到即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双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和落实整改情况,要按分级属地原则向监管部门及时报告。要深刻汲取各类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

2. 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制定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是否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专题教育培训,是否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考核奖惩,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可执行、可考核、可追溯。

3.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企业安全管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落实总工程师制度,加强关键工艺和重点环节管控。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安全工作的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组织规范编制各类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严格审核审批,并组织对技术方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核查。

4. 深化一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一线岗位“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组织完善“两单两卡”内容,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两单两卡”培训范畴,将“两单两卡”掌握执行情况纳入员工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5. 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企业主要风险,针对性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题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安全逃生路线;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行动。

小微企业点多面广、规模较小、人员较少,安全隐患普遍较多,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遍较弱。要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监管服务,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 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制定安全风险明白卡,分类制定个体经营者安全风险明白卡,指导并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2. 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或安全专家为小微企业提供重点检查、安全评估、技术咨询和安全培训,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安全难题。分行业创建一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示范标兵并适时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 强化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综合采取“改、搬、关”措施,努力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存在一般安全问题的小微企业,要加快实施标准化改造和达标升级,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对通过搬迁整治后能够实现安全环保健康的小微企业,要积极引导其搬迁进入产业园区发展。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四)安全监管盲区薄弱消除行动。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全面摸排各行业领域存在的职能职责交叉、监管盲区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采取清单化、事项化的方式,全面厘清安全监管职责,消除安全监管盲区。

(五)精准严格执法行动。

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1. 明确排查整治任务要求。要制定监管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排查整治宣传解读,确保本行业(领域)各企业、有关单位应知尽知。

2. 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通过坚持自学、邀请法律专家集中授课等方式,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 开展精准严格闭环执法。严格落实执法“清零”和“三个强度”提升要求,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闭环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对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及时上报并进行通报、约谈、联合惩戒和停产整顿。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建立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 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提高执法质量,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部门、跨区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全面排查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情况,积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的服务工作。

(六)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

要将火灾防控“除险清患”纳入行业安全管理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推进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切实有效管控火灾风险,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 遗留问题大起底。重点排查各厂房、库房及经营场所是否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或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或进行违章改扩建。对未经消防验收许可投入使用、未经审批改变使用性质,对重点消防单位未通过消防验收,违章改扩建,要及时函告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加强完善火灾防范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对达不到消防技术标准无法通过消防审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规使用。

2. 消防设施大排查。对防灭火设施、安全疏散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火患等问题隐患,开展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治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三个环节实施全过程实名制管控,逐一明确企业和行业监管科室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

3. 突出问题大执法。聚焦违规用电用气、违规储存燃气、违规动火作业、违规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生产经营、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七)“三大作业”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紧盯违规检维修、有限空间、委外作业等“三大作业”薄弱环节,深刻汲取近期市内外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 明确整治重点。对“三大作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聚焦“不审查乱发包、没协议不定责、不交底不指导、不检查不监护、不报备不考核”等方面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2. 强化资质审查。督促企业严格“三大作业”资质审查,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对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3. 加强过程管控。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检维修作业审批手续,明确现场监护人员、完成设备设施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工作流程,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职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不得以包代管、一委了之。

(八)问题清单督查检查行动。

要依托“八张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督查,落实清单管理和闭环整改,推动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突出抓好三项工作。

1. 搞好工作结合。要将消防、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特种设备、职业卫生防护等方面的工作纳入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重大隐患、突出问题要函告有关单位,纳入清单管理,督促企业加强防范措施,按要求完成整改。

2. 查排查走过场。要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明察暗访、督查检查,按照“自查不处、他查严处,真改不罚、假改严罚”的要求,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隐患主动排查、主动报告、主动整改,防止典型问题“一地重发、异地重发”与重大风险蔓延扩散。

3. 查整改不作为。要从严从快抓好问题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建立管理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隐患发现、交办、整改、验收、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坚决防止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拖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取得实效。

三、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推进实施,各有关科室、有关企业要按照阶段工作进度要求全面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52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行业(领域)、本企业专项行动方案,根据有关标准要求细化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或重点检查事项。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任务、明确责任。

(二)集中排查(20238月底前)。对照专项行动内容,梳理排查整治重点,形成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进度清单,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措施。

(三)重点整治(202311月底前)。在前期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全面再排查、再整治,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四)建章立制(2023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有效经验、亮点做法,开展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行业科室、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行业(领域)、本企业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请各相关科室、相关企业于每月27日10:00前将《全县经济信息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见附件)报执法支队(联系人:陈晓芳,联系电话:15923885880,邮箱:839513436@qq.com)。


    附件:全县经济信息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月度调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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