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委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巫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了良好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到位。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各项任务。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问题。我委召开集体学、邀请专家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专题讲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干部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二)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到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案件来源途径、办理程序、处理方式及法律文书适用,使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日常化、制度化。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到位。凡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通过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证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审查前必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审议通过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并在规定时限报法制机构备案。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法治建设督查到位。为切实落实法治化工作要求,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明确工作职责,统一工作标准。认真开展督查,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强化审管互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工业企业服务工作。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各科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等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依法行政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对委系统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进单位预决算、项目资金、惠企政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企业资金申报等重大决策的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
(五)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少数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用法治思维和手段推动工作的能力不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四、下步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我委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加强依法行政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努力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法治教育再强化。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机制,坚持依法管理的理念,坚持依法办事、按章理事、管人问事。健全委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各种层次的法治培训活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行政再规范。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按照县上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措施的变化情况,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实行再审查、再清理。
(三)助企服务再提升。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助企服务水平。实现访企助企服务常态化。结合“三服务”等专项行动,定期走访企业的形式,全面收集企业难题,针对性开展帮扶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困难。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认真抓好经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巫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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