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卫发〔2024〕9号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巫山县2024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巫山县2024年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2024年妇女“两癌”免费
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委《关于印发加速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提升广大妇女健康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为全县35-64岁城乡妇女提供免费“两癌”检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以农村妇女、城镇低保妇女为重点,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改善城乡妇女健康状况。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探索适宜服务模式,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二)具体目标
1.完成12000名35-64岁城乡妇女宫颈癌检查和5000名35-64岁妇女乳腺癌检查(任务数分配详见附件1)。
2.逐步提高“两癌”筛查覆盖率,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达到50%以上,乳腺癌筛查率逐年提高。
3.逐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4.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宫颈癌阴道镜结果符合率达到8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70%以上,对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单位
1.“宫颈癌”检查项目单位: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阴道镜及病检转诊单位:县妇幼保健院)
2.“乳腺癌”检查项目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乳腺钼靶及病检转诊单位: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二)服务对象
为35-64岁城乡妇女(财政供养人员不得纳入),要优先保障农村地区妇女和城镇贫困妇女享受检查服务。
(三)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10日止。任务完成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已录入的结案数据为准。
(四)补助标准
延续的宫颈癌检查项目人均补助49元/例,乳腺癌检查项目补助标准为79.6元/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机构设备配置。一是在开展“宫颈癌”检查中,开展“宫颈癌”初筛的机构须配备妇科检查床和阴道分泌物的检测设备;县妇幼保健院须配备阴道镜及相关物品并负责组织病理学检测。二是在开展“乳腺癌”检查中,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须有乳腺临床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同时配有7.5MHz以上高频线阵探头的超声检查仪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须具备钼靶机且负责组织病理学检测。
(二)准确把握目标人群。各单位要科学安排任务,及早开展检查。各检查机构要仔细核实参检人员身份信息,保证参检人员身份、年龄不超项目规定范围。严格执行一个服务对象在一个检查周期内只检查一次的规定,避免重复检查。
(三)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宫颈癌筛查工作方案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1〕635号)要求开展服务。为确保“乳腺癌”检查项目质量,“乳腺癌”检查工作由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专科医生承担。
(四)加强项目信息管理。“宫颈癌”检查项目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均需将接受检查的个案信息(无论检测结果是阴性或阳性)及时录入重庆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
(五)落实追踪随访。初筛机构在获得检查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及治疗,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合作与资源整合,协同做好项目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妇女“两癌”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质控等工作。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做好检查、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各项目单位负责“两癌”检查服务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关于修订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社〔2022〕174号)文件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质量评估。县妇幼保健院要加强项目监管与质量评估,定期组织质量控制检查,严格技术标准和工作流程,发现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两癌”检查项目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落实、技术质量有保障。每月5日前将本年度“两癌”检查累计完成情况、工作中出现的亮点和问题上报县卫生健康委,每季度对项目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经费拨付挂钩。
(四)扩大项目影响。各单位要通过微信、电视、广播、网络、APP、健康讲座等方式,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普及“两癌”预防保健知识,增强妇女是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提升项目知晓度。同时,要挖掘项目中的典型案例,依托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营造关注妇女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2024年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2.2024年妇女“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任务分配表
3.细胞学检查流程图
4.乳腺癌筛查流程图
附件1
2024年妇女“宫颈癌”免费检查项目
任务数分配表
序号 |
辖区 |
项目单位 |
任务数(人) |
1 |
高唐街道 |
县人民医院 |
1200 |
县中医院 |
1200 | ||
县妇幼保健院 |
1200 | ||
高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400 | ||
2 |
龙门街道 |
龙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50 |
3 |
庙宇镇 |
庙宇镇中心卫生院 |
1000 |
4 |
大昌镇 |
大昌镇中心卫生院 |
800 |
5 |
福田镇 |
福田镇中心卫生院 |
850 |
6 |
双龙镇 |
双龙镇中心卫生院 |
400 |
7 |
官阳镇 |
官阳镇中心卫生院 |
200 |
8 |
骡坪镇 |
骡坪镇中心卫生院 |
530 |
9 |
抱龙镇 |
抱龙镇中心卫生院 |
350 |
10 |
官渡镇 |
官渡镇中心卫生院 |
1000 |
11 |
巫峡镇 |
巫峡镇中心卫生院 |
750 |
12 |
笃坪乡 |
笃坪乡中心卫生院 |
250 |
13 |
铜鼓镇 |
铜鼓镇卫生院 |
300 |
14 |
龙溪镇 |
龙溪镇卫生院 |
350 |
15 |
红椿乡 |
红椿土家族乡卫生院 |
90 |
16 |
两坪乡 |
两坪乡卫生院 |
200 |
17 |
曲尺乡 |
曲尺乡卫生院 |
160 |
18 |
建平乡 |
建平乡卫生院 |
150 |
19 |
大溪乡 |
大溪乡卫生院 |
100 |
20 |
金坪乡 |
金坪乡卫生院 |
50 |
21 |
平河乡 |
平河乡卫生院 |
200 |
22 |
当阳乡 |
当阳乡卫生院 |
100 |
23 |
竹贤乡 |
竹贤乡卫生院 |
70 |
24 |
三溪乡 |
三溪乡卫生院 |
300 |
25 |
培石乡 |
培石乡卫生院 |
100 |
26 |
邓家乡 |
邓家土家族乡卫生院 |
50 |
合计 |
14000 |
附件2
2024年妇女“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
任务数分配表
序号 |
项目单位 |
任务数 |
1 |
县人民医院 |
1500 |
2 |
县中医院 |
1500 |
3 |
县妇幼保健院 |
2000 |
合计 |
5000 |
附件3
细胞学检查流程图
附件4
乳腺癌筛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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