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注销重庆医十传康诊所连锁有限公司巫山龙门街道平湖东路内科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主动申请注销的重庆医十传康诊所连锁有限公司巫山龙门街道平湖东路内科诊所予以注销,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诊所名称:重庆医十传康诊所连锁有限公司巫山龙门街道
平湖东路内科诊所
备案编号:MADMFHWM250023717D2192
机构地址:巫山县平湖东路318号凯创平湖天街18号门市
法定代表人:姜小月
主要负责人:尤树文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