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避孕服务

日期: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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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育龄夫妻

服务机构名称:县属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社区为卫生服务站)

服务地点:医疗机构、药具发放点

服务时间:全年

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提供基本避孕药具

(二)实施基本避孕手术

服务流程:育龄妇女到县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提供服务。

服务要求:免费提供优质避孕药具,提供多种可选择的避孕方法,对药具使用者的药具知识的宣传和指导,满足群众需要。知情选择适合自身的基本避孕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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