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卫发〔2022〕32号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髋(膝)关节置换(站立行动)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巫山县髋(膝)关节置换(站立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巫山县髋(膝)关节置换(站立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山东省扶贫协作重庆市2018年省级援助资金髋(膝)关节置换(站立行动)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下达2022年鲁渝卫生健康协作省级财政援助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做好鲁渝协作工作,巩固健康脱贫攻坚成果,帮助患者解除病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
二、实施对象
对全县70周岁以下农村低收入人口(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7类对象)髋膝关节患者(适合关节置换手术),集中开展髋(膝)关节置换手术。
三、定点医院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
四、资金来源
山东省级援助资金40万元。
五、补助标准
每名患者最高补助手术诊疗费用2万元。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定点救治医院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援助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规模、内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实施项目。切实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原则上应在实施方案下达之日起组织项目实施,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
(二)医疗质量管理。定点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患者筛选、政策宣传和知情同意。开设贫困户患者就医绿色通道,落实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同时做好诊疗方案制订、诊疗质量控制、规范诊疗行为和分级诊疗等相关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三)强化项目跟踪监管。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负责做好定期调度,加强对项目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实施内容。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请定点医院每月20日将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按照《鲁渝卫生健康协作工作进展月调度表附件4》要求,及时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联系人:蒋传春,联系电话:13628217131,邮箱:304161788@qq.com。
巫山县2022年髋(膝)关节置换(站立行动)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髋(膝)关节置换 |
县人民医院 |
20 |
|
2 |
髋(膝)关节置换 |
县中医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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