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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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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和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有力举措,加大卫生健康领域普法工作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观念,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现将巫山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职,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一是制定负面清单。梳理并对外公布我委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对涉及我委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程序审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分批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不断完善执法体系,并将本系统内行政处罚、奖励和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纳入重庆市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系统。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信用记录和档案,加快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公开。积极探索信用监管,建立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认定标准和退出程序,完善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理念,努力打造医疗卫生领域诚信环境。完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制度,严格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要按照其严重程度,记录相应分值,记分分值累积到一定程度时要给予批评、警告、暂缓校验,直至注销执业许可。

(二)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健全执法网底。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沉”原则,县卫生健康委与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配备52名乡镇(街道)专职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员,承担本辖区卫生健康领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聘任60名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员负责本辖区内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等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乡镇协管员开展卫生健康协管服务培训2次并发放协管员证,与协管单位签订协议26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协管服务专项督导2次,各协管单位开展巡查3385户次,巡查覆盖率100%。各乡镇组织开展协管服务各类宣传活动7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份。乡镇(街道)发现并报告协管信息线索72条。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制定《巫山县卫生健康执法办案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全面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精神,监督频次、监督覆盖“双提升”。2021年,开展全县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等监督1882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卫生行政处罚案件77件,处罚金额28.07万元,同比增长58.95%。双随机任务187家,已完成187家,任务完成率、完结率均为100%。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积极争取市卫生健康执法总队的重视,党组书记、总队长杨荣刚,副总队长何中臣亲临巫山专题调研指导,并指定任文涛同志对口帮扶巫山,医疗卫生执法一支队、三支队分别亲临巫山现场指导查办案件。在自身建设上下功夫,机构升格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单位。人、财、物实行独立管理,机构编制18名。内设综合科、法制科及4个执法大队。先后配齐配强支队领导班子共4人,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平均年龄43岁,其中支队长、政委均兼任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支队现有监督员2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100%,持有效执法证件人数占比100%,在岗率100%,医学类和法学类专业占比75%。同时使用3名余编补充执法工作人员。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县司法局牵头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由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信访办、县卫生健康委、保险公司、当地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等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主要承担全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职责。

二是建立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协调、功能互补,满足社会主体的多元化需求和选择。多元化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既包括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三是统一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和理赔制度,规范化管理。

(四)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网上运行。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等服务制度,完善审批公示制度,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单轨运行”等制度,制定流程图、办事指南,所有依申请类事项,时限压缩80%以上,跑动次数缩减到0.3次以下,即办件比例提升到40%以上,全程网办比例提升到80%以上。2021年以来受理1046件,办结1046件,按时办件率达到100%,无超时、无延期件。

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承接市级下放的行政权力,全面清理现行的卫生健康行政权力,列出本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并编制办事指南,行政许可67项,行政处罚156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9项。完成行政许可通用规范,新旧系统的数据搬迁,并全部在重庆市政府网网审平台运行。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法治主体责任。委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多次主持召开工作会议梳理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

(二)强化内部普法教育。将普法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纳入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每年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参加网上法治理论知识考试。

(三)委党委重大决策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程序。卫生健康出台重要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请法律顾问参加,出台规范性文件前送交县政府法制审核。在批准新设置医疗机构等行政行为中,引入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降低行政行为可能带来的不稳定因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点多面广,任务艰巨,尤其新冠疫情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提出了更严更高要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有执法人员中具有法律专业和临床医学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少,亟待进一步持续开展培训。

(二)对矛盾纠纷的认识和化解有待提升。当前县卫生健康系统正处于医疗改革的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全县医疗卫生矛盾叠加,新老矛盾交织,诱发矛盾事件的因素不断增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呈现出“发生同步化、形式多样化、化解复杂化”的趋势。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卫生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把法治建设融入公立医院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中的保障性作用,为全面开展法治医院建设奠定基础。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制度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继续深化落实“八五”普法。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12省“八五”普法规划部署要求,继续落实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普法工作任务。

(四)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依法处置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医患和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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