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7
办公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望霞公园北门452号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7621299
单位职责:巫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名义,统一行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市、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县城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以及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垃圾分类、城市供水、城镇排水、园林绿化等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相关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城市规划区露天烧烤、扬尘控制等大气污染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城市规划区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承担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交易、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生产、城建档案、从业人员等建筑业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城镇房屋使用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环节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行政赋权事项的执法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