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MB18883206/2023-0003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建发〔2023〕4号
[ 标  题 ]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2-03
[ 发布日期 ]
2023-02-07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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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巫山建发〔2023〕4


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抓好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113号)和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的通知》(巫山安委〔2022〕10号)等文件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我委制定了《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持续集中开展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降低安全事故总量,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确保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我委成立工作组。

组长:孙立县住房城乡建委党委委员、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胡阳县住房城乡安管中心主任

成员:巫山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管中心全体人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监管中心,负责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定期掌握和督促检查各生产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参建单位安全责任落实。重点整治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及配套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全过程参与管理危大工程,未认真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责任等;监理单位安全巡查旁站不到位、监理工作“十不准”执行不彻底等;施工单位风险管控不到位、“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情况。

(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分部分项工程、工序、环节的安全管理缺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施工现场是否按照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消除重大隐患,是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可控。

(三)危大工程管控。围绕深基坑、高支模、钢结构、建筑起重机械、暗挖等危大工程,重点整治危大工程方案与现场“两张皮”;危大工程是否使用危大工程系统,通过信息化管理落实专家选取、方案论证、带班管理等危大工程关键环节管控;危大工程辨识判定、方案编审论证、交底、验收等是否符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号)以及《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

(四)防高处坠落。重点整治防高坠每日三检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悬空作业、攀登作业等方面风险隐患,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带佩戴及现场安全生命绳设置情况等。

(五)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重点整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安全专监、监理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带班记录与到岗记录情况,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与管理情况等。

(六)转包、违法分包。重点整治专业工程分包单位进场审核不严,超资质承揽业务;未按规定落实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协议和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不在岗不履职,作业人员冒险蛮干、违章操作等。

(七)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整治安全教育培训虚化不实、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等问题,安全教育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八)习惯性违章。重点整治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系挂安全带、临边洞口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习惯性违章行为。

(九)文明施工。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围挡、大门是否按标准图集设置,工地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沉砂井设置,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六不准”,扬尘控制措施,材料堆码和垃圾处置等。

(十)岁末年初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盲目抢工赶工、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冬季湿滑、低温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10日)。全县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既有安全工作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台账,逐项整改销号。项目部应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业主代表签字后,报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备查

(二)县住房城乡建委全覆盖检查(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前)。我委安管中心将对在建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专项台账,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逐项整改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立案处罚,必要时停工整改,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住房城乡建委成立岁末年初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项目部和监管人员要深刻认识当前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执法力度。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逾期未报送自查自纠情况或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督办与监督检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项目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倒逼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对于下发执法建议书的项目,严管重罚,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不依法执行处罚决定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不良(行为)记录、诚信扣分和外地企业入渝信息屏蔽等行政措施,作出进一步处理。

(三)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请各项目建立完善信息汇集、报送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典型事例,做到一般信息常规报送,重大信息随时报送,紧急信息立即报送。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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