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110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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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所) 宗旨是:提供住房保障及相关服务。职责任务是贯彻落实住房制度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住房保障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需求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房源筹集、分配使用和后期管理;承担城市棚户区改造、全县公有房屋改革、直管公房改革、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的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整合巫山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巫山县房产管理所(巫山县房屋安全鉴定所),设立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巫山县房屋安全鉴定所),为县住房城乡建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巫山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4名(含原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原县房产管理所自收自支事业编制9名、县土地征收中心连人带编转隶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机构规格正科级,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2,585.51万元,支出总计12,585.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63.95万元,增长399.1%,主要原因是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2,32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92.95万元,增长902.3%,主要原因是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21.36万元,占100%;其他收入1.03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7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58.4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2,407.1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143.95万元,增长448.2%,主要原因是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8.58万元,占0.9%;项目支出12,298.53万元,占99.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00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动用上年廉租房专项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475.7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60.69万元,增长438.9%。主要原因是公廉租房后期维护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5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23.53万元,增长865.4%。主要原因是公廉租房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70.32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4.43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5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94.58万元,增长448.7%。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增加,公廉租房后期维护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74.49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7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动用上年廉租房专项资金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8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增调了2014-2016年中人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清算缴费和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4.52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调资后追加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83.47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2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配套事业单位绩效。

(4)住房保障支出11,752.37万元,占9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55.08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增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3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本年调入财政拨款人员1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保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以及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1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医疗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7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秋季房交会契税奖励。本年支出47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0年秋季房交会契税奖励。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5.1%,主要原因是党员远程教育培训较上年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0.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50.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50.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巫山县老旧小区改造四期工程(临江小区、龙井乡大院、望霞路片区、红石梁片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2298.5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项目。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8个项目均已完成绩效自评,并严格按照预算绩效下达的各项指标完成预期目标,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龚发俭 : 023-5768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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