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农村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乡村建设行动,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细则>的通知》(渝建〔2017〕279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方案>和<重庆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大纲>的通知》(渝建〔2018〕249号)要求,取得重庆市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的农村建筑工匠,每3年需参加一次继续教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已经取得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的学员。
二、培训内容
农村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分为5个专题,包含以下内容:
(一)农房建筑施工基础知识(必修课)。重点培训地基基础、构造柱、圈梁、防水及排水、排污等内容。
(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教育(必修课)。重点培训农村危险房屋的危害和鉴别方法,普及新建及改扩建农房的基本安全知识等内容。
(三)施工合同及合同纠纷处理(必修课)。重点培训农村建房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合同文本要素,合同的订立、效力的认定、履行,以及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等内容。
(四)特色乡村建设(选修课)。结合地域特点重点培训滑坡、边坡治理及村道、堡坎与挡墙施工等内容。
(五)装配式建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选修课)。重点培训了解薄壁冷弯轻钢结构、熟悉新型木结构等内容。
三、培训课时
农村建筑工匠每3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20学时。上述每个专题课程均为4学时,学员需全部完成学习即可结业。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可在学员所持的电子证书信息里查询。
四、培训方式
农村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实行全免费,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灵活组织开展。
(一)组织参加线上培训。市建设岗培中心已制作上述5个继续教育专题课件纳入线上培训平台,请各乡镇(街道)根据县级建筑工匠台账(附件1)建立本乡镇(街道)建筑工匠台账、建筑工匠微信群,电话通知本地学员加群参加继续教育,完善学员台账信息。学员需下载建教帮APP,用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与原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吻合),后点击首页待办事项的“农村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即可培训(详见附件2)。
(二)组织线下集中培训。各乡镇(街道)在依托5个继续教育专题课件的基础上,也可根据本地建设需要,聘请相关专家在线下对农村自建房安全、质量常识等等内容进行集中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已取得合格证的农村建筑工匠参加继续教育,并对线上线下培训的相关情况及时做好培训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报送。
(二)各乡镇(街道)自行组织编制的继续教育课件应以易学易懂的农房建设质量安全须知、技术要点以及事故案例为主,确保培训实效。
(三)各乡镇(街道)应积极发挥农村建筑工匠作用,引导建房村民选择经培训合格、无不良从业记录并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的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农房建设。
(四)2022年1月28日前完成继教培训任务,将培训总结与台账学习情况记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培训结果纳入2022年度考核内容。
(联系人:谭世保 联系电话:19123720096)
附件:1.《2018-2020年巫山县农村建筑工匠合格学员台账》
2.《农村建筑工匠继续教育操作手册》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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