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建发〔2024〕12号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扎实做好2024年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55号)精神及2024年4月15日上午县政府组织召开的专题研究铜鼓镇、当阳乡搬迁补助标准有关事宜会议精神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进行调整(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乡镇要及时将调整后的2024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解到村到户,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2024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2024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同时严格按照巫山建发〔2021〕81号、巫山建发〔2024〕9号要求完善相关资料,竣工一户、验收一户、资金拨付一户(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至农户)。
二、相关乡镇要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采取集体公租房、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做好农户危房改造过渡期间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三、请各相关乡镇务必严格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结合巫山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早启动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确保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于2024年12月底前如期圆满完成并全部竣工入住,同时务必采取有效管用措施抓紧抓实抓细上述改造对象在过渡期间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巫山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调整计划表
2.巫山县2024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调整计划分户花名册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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