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建发〔2024〕13号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渝建村镇〔2024〕21号)精神及相关乡镇危房改造申报情况,为动态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现将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下达(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改造时限
相关乡镇要及时将2024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分解到村到户,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早启动建设,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开工且竣工率达90%以上,2025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同时,务必采取有效管用措施抓紧抓实抓细上述改造对象在过渡期间的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二、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相关乡镇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渝建村镇〔2023〕2号)要求,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务必于30天内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足额拨付至农户。
三、加强档案管理
相关乡镇要加强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巫山建发〔2021〕81号)要求,逐户逐项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做到“纳入计划一户、建档一户”“竣工一户、完善一户、装订一户”,并同步完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杜绝资料大面积涂改、缺项、造假和时间逻辑错误等情况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1.巫山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表
2.巫山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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