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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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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一、申请条件

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申请材料

1)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规划总平图);

3)施工范围示意图;

4)施工设计图;

5)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示意图;

6)涉及结构设施安全的须有安全评估报告;

7)施工图审查意见;

8)涉及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应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三、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

排水户带齐所需资料到巫山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施工许可阶段D07窗口),进行网上申报。

(二)初审

排水户交件后,由管线科经办人员对其资料进行初审,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要求提供。资料不合格的电话通知申报人,要求其补齐资料或重新申请。

(三)现场审核

初审合格的排水户由管线科经办人员提前电话通知,前往施工所在地,现场踏勘是否符合拆除、改动、迁移条件。不合格的当场告知原因,并予以退件。

(四)会签

现场审核合格后,由管线科经办人员填写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表和办理意见,并交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五)办结

由审批科经办人员整理办结排水户所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上传审批系统,由管线科进行归档保存。

四、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巫山县行政服务大厅(交通方式可乘102路、103路公交车到达古城码头公交站,201路公交车到达航务处公交站、106路公交车到达山水江岸公交站、105路公交车到达旅游接待中心公交站)。

办公时间:

夏令: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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