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一、申请条件
因工程建设需要确需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
二、申请材料
(1)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规划总平图);
(3)施工范围示意图;
(4)施工设计图;
(5)拆除、改动、迁移排水设施示意图;
(6)涉及结构设施安全的须有安全评估报告;
(7)施工图审查意见;
(8)涉及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应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三、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
排水户带齐所需资料到巫山县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施工许可阶段D07窗口),进行网上申报。
(二)初审
排水户交件后,由管线科经办人员对其资料进行初审,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要求提供。资料不合格的电话通知申报人,要求其补齐资料或重新申请。
(三)现场审核
初审合格的排水户由管线科经办人员提前电话通知,前往施工所在地,现场踏勘是否符合拆除、改动、迁移条件。不合格的当场告知原因,并予以退件。
(四)会签
现场审核合格后,由管线科经办人员填写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表和办理意见,并交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五)办结
由审批科经办人员整理办结排水户所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上传审批系统,由管线科进行归档保存。
四、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巫山县行政服务大厅(交通方式可乘102路、103路公交车到达古城码头公交站,201路公交车到达航务处公交站、106路公交车到达山水江岸公交站、105路公交车到达旅游接待中心公交站)。
办公时间:
夏令: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法定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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