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树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依法行政、法制监督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责任
我委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二是明确责任,制定了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及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委机关各科(站)室、下属事业单位,确保了我委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成立执法机构,明执法工作职责
为切实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2020年8月19日,中共巫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执法支队定的文件》(巫山委编委〔2020〕73号),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支队的机构规格调整为正科级。核定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编制16名。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执法工作。
(三)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机关人员学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同时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委党委集中学习内容。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本级或上级组织的各类法治培训、积极参加宪法知识网络答题活动和县普法办组织的2020年度全县法治理论知识学习网络考试。
(四)加强法制宣传,普法宣传教育稳步实施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全面落实“法治宣传”责任制,加大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年度“12·4”法制宣传日等法治县城活动,大力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法制宣传工作。在执法实践中,还广泛宣传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增强了全社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渠道,营造了良好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环境。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委严格实行“办审分离”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凡涉及到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决定前,须经委法治责任科室对拟作出的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同时,我委在依法调查处理中,我们主动与法律顾问会商,防止行政处罚案件出现行政复议或诉讼的情况。截至目前,我委未因依法履职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等否定性裁判、决定,或引发信访、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出现。
(六)部门联动,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为
1. 高度重视,分工明确。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施工许可指标工作,委及时报请县政府调整了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施工许可工作专班。形成了县长主抓,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共管,相关单位齐推并进的工作局面。同时,印发了《巫山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巫山工程改办发〔2020〕1号),分工明确,落实了部门责任。
2. 统一审批流程,开展窗口服务。一是统一审批流程。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公共服务、中介服务等事项纳入对应阶段办理或并行推进;同时,落实“一窗办理”和首问责任制,梳理完善了服务指南,启用了“一张表单”, 推行了“告知承诺制”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将项目分为6类,分类管理,同时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二是开展窗口服务。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设置了综合服务窗口。同时,设立交通、水利、市政公用(水电气讯)综合服务窗口,负责项目申报咨询、材料审查和申请受理。充分发挥“一个窗口”的功能,实现由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发件、咨询,提供综合服务。2020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办理596件。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件146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件58件,施工许可阶段149件、竣工验收阶段办件118件、交通水利87件,并行推进阶段38件。
3. 重视政策宣传。一是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市级“线上平台”宣传培训了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施工许可指标”有关政策文件;二是针对窗口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专题培训。采取微信群、公众号等多形式宣传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在办公场所布置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标语、海报等宣传产品,增强政策易读性,方便企业了解政策、熟悉操作;三是将办理施工许可改革政策视频转发相关单位,要求自行学习、做好宣传,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利用县电视台、市政广场、政务服务大厅等电子宣传展示屏等媒介滚动播放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办理施工许可改革政策宣传动画;四是翻印了 “关于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一窗办理的通告” 和重庆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措施图解,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展示,供企业和群众查阅。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县已开展相关培训10余次,培训500余人次,宣传报道2篇,印制一图读懂改革措施图解宣传页500余份,宣传海报2张,着力提高改革政策知晓度。
4. 减材料、减时间、提服务。
(1)减材料。一是对维修改造、加装电梯、装饰装修等小型市政设施维护等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上开设专门的赋予特殊项目编码;二是对列入国家和市级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三是限额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要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仅实行招标投标交易备案,取消招标情况备案;四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是取消规划方案预审环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与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一并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是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对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涉及高切坡、深基坑、高填方的除外)不再强制要求开展施工图审查;七是对前面阶段提供过的办件材料或能内部共享的材料,后续阶段不再要求提供。
(2)减时间。一般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一般工业项目从用地到开工压减至15个工作日内,小型低风险项目从立项到拿产权最多23天。
(3)提服务。调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方式,在疫情期间,为助力复工复产,印发了《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巫山工程改办发〔2020〕4号)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推出了“网上办、预约办、快递办、代为办”等服务方式,审批结果从网上直接送达(电子证照)或通过EMS邮寄纸质件方式送达申请人。同时,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和无纸化审批工作。2020年度,已实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无纸化审批,累计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3份。
(七)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申领执法证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全委现有41人经培训、考试合格持《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工作,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八)及时查处住房和城乡建设违法犯罪活动
2020年度,我委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22人次,车辆24次,累计查处无证施工等住房和城乡建设违法行为33起,累计罚款41.43万元;做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违法案件有案必查、查而必罚,案件查处率达100%;相对人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九)及时回应处理各类违法线索
为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我们立足问题、落实责任、及时回复。做到了各类信访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截2020年度,我委共办理各类举报信访63件。办理的信访件,没有回访的情况出现。对不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权限的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线索我们及时依法移交,并将办理情况告知投诉举报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度,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行政执法创新创优破解法治建设难点问题成效不明显;二是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制宣传力度须进一步加大。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1年,我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二是继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注重化解矛盾,规范信访办理;
五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六是继续聘用法律顾问,组织法律专家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论证、听证等工作,全面促进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使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符合上级部门的要求,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
七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贯穿到政务运行的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力度,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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