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住房城乡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核心任务,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为我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全过程。组织全委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10月16日,组织领导干部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提升党性修养。
(二)加强领导,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
作为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刘明主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年初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是加强对法治工作领导,由主任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法制工作副主任任副组长,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协同抓,形成了对法治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将本系统的法治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位成员,做到责任到人。三是为法治、维稳工作提供资金保证。在委经费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保证法治工作资金的投入,为普法、维稳人员培训;设备设施;加强节假日值班等提供保证。四是按照法治工作要求,及时总结及部署工作,确保工作部署得到落实。五是不定期组织法治领导小组成员深入企业、工地等生产一线进行督查,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或不安定因素,及时进行处理和化解。
(三) 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今年以来我委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住建领域告知承诺制,切实减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窗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报监和施工许可证核发三个事项合并办理的改革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程序,安排4名工作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工作,并由专人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执法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咨询我委法律顾问徐波律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实施权责清单制度。做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7日内上网公示、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申领执法证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考试合格持《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工作,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按要求进行法制理论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率100%。
(四)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成果,我县建筑施工安全领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研究制定清单,认真履职,建筑安全领域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以来,我县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共75个,其中竣工项目39个,在建项目23个、停工项目13个。三年以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良好,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有序,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通过多种形式持续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持续加快推进2023年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我县住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进一步增强法治力量。鼓励符合条件要求的国家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并通过行政执法证考试,加深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认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四是切实落实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维护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三)推进法治宣传工程。配合县普治办等相关部门做好2023年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全系统干部按时高质完成2023年度法治理论考试,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