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接群众举报,巫山县大昌镇光明村一房屋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县应急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昌镇人民政府、大昌镇派出所前往核实,当场查获烟花爆竹409件,其中烟花产品379件,爆竹产品30件。
经执法人员仔细核查,这批烟花爆竹属非法产品,且储存的房屋完全不具备储存条件,安全隐患极大,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将严重危害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人员现场对这批非法烟花爆竹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安排专运车辆将所有烟花爆竹产品转移至符合安全条件的仓库存放,以待后期集中统一销毁。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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