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的通知
巫山安办〔2021〕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动全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落地见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就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通过多平台多形式的广泛宣传,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监督者”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目的、意义。
2.《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渝应急发〔2021〕32号)、《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渝安办〔2021〕49号),重点是举报方式、举报范围、举报内容、奖励标准等内容。
3.举报奖励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
三、宣传安排
按照部署发动、集中宣传、常态宣传三个步骤开展举报奖励宣传工作。
(一)部署发动(10月1日—10月15日)
1.制发一个通知。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向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制发《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奖励举报宣传工作。
2.召开一次安排部署会。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召开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部署会,讲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安排,解读《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渝应急发〔2021〕32号)、《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渝安办〔2021〕49号)等办法规定。
3.制作一系列宣传品。市安委办统一设计举报奖励宣传海报、标语、折页、短视频、平安扣、布袋子、座牌、冰箱贴、资料袋等样式,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制作并组织悬挂、张贴、播放、发放,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集中宣传(10月16日—12月30日)
1.传统媒体宣传。县级媒体每周不少于1条新闻报道。手机报、微信微博、抖音、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开展动态宣传,每周不少于1篇(次)。向社会公布12350举报电话及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地址和邮箱,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
2.新媒体宣传。制作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一图读懂系列,告知广大群众“举报什么”“向谁举报”“怎样举报”,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熟悉如何接报、如何转送案件线索以及如何兑现奖励等工作,并广泛在微博、微信、抖音、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
3.标语宣传。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在企业内部、各类园区、物业小区、村居社区等重点场所张贴(悬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宣传标语和海报至少2条,并于10月28日前将张贴(悬挂)图片报送至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要利用LED屏等媒介在辖区人员聚集地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相关内容的宣传。村社采取“小喇叭”“小广播”等形式进行入村入社宣传。
(三)常态宣传
一是将安全生产奖励举报纳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内容,同步开展媒体报道、活动宣传。
二是针对典型案例、重点示范、整改情况定期开展典型宣传。
三是针对举报奖励工作开展情况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开展动态宣传,并及时将宣传报道信息反馈至县应急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是全市安全生产“十项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全面统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民群众“会举报、愿举报、敢举报”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部署,强化督查。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整合内外资源,拓宽宣传广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将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此次集中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全年考核。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规整集中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并于12月24日前,将集中宣传工作总结及图片影像资料报送至县应急局。(联系人:张永华;联系电话:17823051492;邮箱地址:1987678751@qq.com)
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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