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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MB1511398M/2022-00105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安办〔2022〕32号
[ 标  题 ]
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4-0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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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巫山安办〔202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

二、全面梳理,及时查漏补缺。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对完成情况进行再梳理。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巫山安办〔2020〕41号)中明确的各项任务清单进行再梳理,确保涉及本单位的任务全部开展且无遗漏;二是对已完成的任务,要闭环管理,并及时整理归档;三是对未完成的任务,要查找原因、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四是对持续推进的任务,要定期梳理阶段性成果并整理归档。

三、深入分析,彻底查找问题。重庆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平台已于2021年1月启用,目前全县仅有7个单位在该系统的三年行动清单板块中(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报送突出问题9条,制度措施3条,重大隐患1条,与全县的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突出问题方面,没有主动从同类隐患或事故中查找、认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已掌握的突出问题、存在怕暴露、怕揭短亮丑、怕整改不了的心理。重大隐患方面,对风险、问题、隐患的概念仍然模糊,对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认识仍然不清,部分行业监管部门在排查整治阶段存在走过场嫌疑,发现不了隐患或发现重大隐患不按规定上报。制度措施方面,对三年行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理解不到位,对制度措施的认识仍然不清晰,制度措施和做法可复制性、针对性不强,用日常工作措施代替三年行动制度措施。各有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突出问题清单、重大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具体体现,是贯穿三年行动全过程的重要任务,也是三年行动的成果检验标准之一。要加强业务学习,要学习吃透《三年行动“一情况、两清单”填报指南》,深入分析查找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制定针对性制度措施,并在重庆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考核系统动态更新清单。

四、强化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收官,县安委办将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工作不实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警示、约谈,务实推动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巫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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