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MB1511398M/2021-0027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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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3.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 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 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人武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 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 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 依法行使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综合监管、指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工贸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存储危化烟爆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

13. 负责对煤矿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立项工作;负责实施煤炭行业管理,收集、汇总、发布资料和信息,指导产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整顿规范建设和生产经营秩序。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按权限组织、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依法查处煤矿企业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监督和指导全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的关闭工作;配合国土部门做好非法非煤矿山打击关闭工作。

14. 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 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 制定水旱灾害涉及民生方面的,以及森林和草原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7.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 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应急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9. 依据应急部门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0.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应急局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察科)、综合防灾科、应急管理科、应急保障科、危化烟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下设巫山县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中心)和巫山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分别为参公事业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由县应急局本级实行统一核算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989.45万元,支出总计1,989.4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4.74万元,下降 28.8%,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护、非煤矿山等专项经费均有所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88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0.42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护、非煤矿山等专项经费均有所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5.59万元,占99.4%;其他收入11.77万元,占0.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2.0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98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2.66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护、非煤矿山等专项经费均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96.56万元,占70.2%;项目支出592.90万元,占29.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指标调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75.5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10.57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护、非煤矿山等专项经费均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7.09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项目拨款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04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煤矿关闭转型项目资金、人员经费。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57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均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04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煤矿关闭转型项目资金、人员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3.49万元,占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11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和调入共10人员以及在职人员工资增长,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3.04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和调入共10名人员以及在职人员工资增长,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4.87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三田煤矿关闭转型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59.72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和调入共10名人员。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94.48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74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抢险救灾劳务支出及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7.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94.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60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目标绩效奖和退休干部健康休养费人均提高以及新招录和调入共10名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8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72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资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55万元,下降51.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43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全年实际支出相较均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89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安全检查、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的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费、停车洗车费、年检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1万元,下降24.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8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减少。

公务接待费8.1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4万元,下降80.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76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7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2.9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4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72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单位压减一般性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7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响应疫情防控工作,多采用线上视频会议开展工作。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3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4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9%。主要用于采购应急物资装备、矿山安全监控服务、办公电脑、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498.28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合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均达到预期指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预算资金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综合工贸项目经费

自评总分 (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

肖光红 13983990789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10

1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工贸企业、商业等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消除安全隐患,监控全县矿山、危化烟爆企业的生产安全活动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资金使用率

%

100


100

100%

18

18

检查对象覆盖率

%

>95


98

100%

18

18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2


0

100%

18

18

发现问题处置率

%

>96


98.5

100%

18

18

年度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率

%

>97


100

100%

18

18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8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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