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MB1511398M/2023-0003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应急管理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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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

3. 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 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 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 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人武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 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的协调组织,指导乡镇(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 组织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 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 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 依法行使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12. 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综合监管、指导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工贸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存储危化烟爆违法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

13. 负责对煤矿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初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立项工作;负责实施煤炭行业管理,收集、汇总、发布资料和信息,指导产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整顿规范建设和生产经营秩序。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按权限组织、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依法查处煤矿企业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资源行为;监督和指导全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的关闭工作;配合国土部门做好非法非煤矿山打击关闭工作。

14. 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 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 制定水旱灾害涉及民生方面的,以及森林和草原火灾、地震和地质灾害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采购、储运和管理,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17.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 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应急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19. 依据应急部门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0.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应急局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科(工贸安全监察科)、综合防灾科、应急管理科、应急保障科、危化烟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山县应急管理局(本级)、巫山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巫山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并入巫山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437.69万元,支出总计3,437.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7.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新增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存量资金用于应急救护项目和退煤矿企业风险抵押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21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2.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拨款增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2.69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5.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437.6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37.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新增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存量资金用于应急救护项目和退煤矿企业风险抵押金。其中:基本支出1,596.03万元,占46.4%;项目支出1,841.66万元,占53.6%。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12.6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12.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收支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1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2.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拨款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5.87万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是新增安排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2.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12.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项支出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5.87万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是新增安排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4.79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3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追加退休及特殊人员职业年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61.05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68.95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87.91万元,占8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9.45万元,增长81.8%,主要原因是新增上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追加在职人员绩效、人员工资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2.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2.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退休及特殊人员职业年金、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支出增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3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本年公用经费支付一部分上年度未付欠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5万元,下降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5.5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14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抢险、下乡检查、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的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费、停车洗车费、年检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86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报废数量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

公务接待费3.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9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29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5.8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2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受疫情影响,本年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新增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4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部门汇总,无上年数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8.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8.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应急救援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1841.9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均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有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768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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