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应急管理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日期: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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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应急管理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咨询电话
灾害应急救助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应急发〔2022〕76号)
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的人员。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不能在现有住房中居住,需由政府进行安置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一次灾害过程后,住房未受到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灾造成当下吃穿用等发生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需要政府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 按照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根据实际灾害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 一、所需材料
银行卡卡号。
二、办理程序
自然灾害应急期间,由乡镇(街道)审核并提供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员台账,报县应急局。
一卡通 023-57682096
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应急发〔2022〕76号)
因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死亡人员(含非常住人口)的家属。 按照死亡人员16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抚慰。 一、所需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银行卡卡号。
二、办理程序 乡镇(街道)直接代为申请、经集体审核、报县应急局。
一卡通 023-57682096
过渡期生活救助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应急发〔2022〕76号)
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上述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需政府在应急救助阶段结束、恢复重建完成之前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 按照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一、所需材料
银行卡卡号。
二、办理程序 (一)户主申请,也可由村民委员会提议; (二)村级民主评议通过; (三)乡镇(街道)调查审核汇总分配方案; (四)报县应急局审批。
一卡通 023-57682096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应急发〔2022〕76号)
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出现倒塌、严重损坏和一般损坏,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 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照重建5000元/间、4间及以上每户20000元的标准给予救助;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对于集中建房点配套的基本公共设施建设,可给予适当补助。 一、所需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二)宅基地证明或房产证;
(三)因灾倒损房和恢复重建房照片各1张;
(四)银行卡卡号。
二、办理程序
(一)书面申请。需户主申请,也可由村民委员会提议;
(二)村级民主评议。因灾造成倒损住房,在进入倒房恢复重建期时,由乡镇(街道)指导开展村级民主评议;
(三)乡镇(街道)调查核实并签注意见;
(四)报县应急局审批。
一卡通 023-57682096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应急发〔2022〕76号)
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 按照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根据实际灾害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5天。
一卡通 023-57682096
冬春生活救助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应急发〔2022〕76号)
因灾住房倒损、农经作物绝收、伤病及其他情况造成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按照不低于150元/人给予救助。 一、所需材料
银行卡卡号。
二、办理程序
(一)书面申请。需户主申请,也可由村民委员会提议;
(二)村级民主评议通过;
(三)乡镇(街道)调查审核汇总分配方案;
(四)报县应急局审批。
一卡通 023-5768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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