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3-11-20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 3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督查、财务、档案、政务公开、公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群团工作。

(二)优抚和安置科(双拥科)。承担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协调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政策。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组织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褒扬纪念科)。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军人合法权益;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县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