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巫山县药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

日期: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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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药品监管工作安排,特制定2021年巫山县药品流通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智慧监管手段,进一步查清药品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和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药品安全有效。

二、检查任务及分工

药品科负责制定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检等工作计划,督促、指导、考核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药品监管工作。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依职能开展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线索的办理。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的办理。

(一)日常检查。药品科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根据药品流通日常监督检查任务(附件1)制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有因检查。以日常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及线索为重点,综合分析风险信息,进行风险研判,积极开展有因检查。

(三)专项检查。按照市药监局相关部署要求,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品种等专项检查,持续开展中药饮片、麻精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

(四)监督抽检。注重将药品抽检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把握突出重点、规范操作、均衡经费等原则,扎实开展药品流通监督抽检工作。

(五)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加大对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疫苗储存、运输及预防接种环节的质量监管,优化完善疫苗监管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开展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工作。

三、检查重点

(一)突出重点对象。疫苗接种、配送单位;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城乡结合部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村卫生所及各类民营医疗机构;被行政处罚、被媒体曝光或监督抽检不合格、被投诉举报等企业。

(二)紧盯重点品种。以疫情防控药品、新冠病毒疫苗、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麻精药品、儿童用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等药品为重点品种。

(三)严把关键环节。药品流通监管对象检查要以药品“购销合法性,储运合规性”为重点,监管对象检查要以药品来源渠道合法为重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检查。各相关科所队要结合检查任务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全面落实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任务,切实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统筹日常检查、有因检查,既要确保监督检查覆盖率,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又要防止重复检查,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尽量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二)强化风险研判,依法查处案件。各相关科所队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风险分析、会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存在的违规行为要责令整改,督促整改,跟踪复查;对违法行为应立案的,要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规范检查管理,完善监管档案。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带动一片。要建立完善监管对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信息完整。

请各所按照监督检查任务,制定各辖区的2021年药品监管计划,于每季度最后一月上报本季度的检查情况(附件2),128日前上报年度监督检查总结,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和报送情况将列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联系人:张秋,电话:57680015邮箱:wushanyaoxieke@163.com

附件:1.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药品流通日常监督检查任务表

2.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药品流通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药品流通日常监督检查任务表

责任单位

检查对象

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零售药店

2、辖区医疗机构
(含诊所村卫生室)


1、零售药店全年全覆盖监督检查。

2、乡镇(街道)卫生院全覆盖监督检查。

3、疫苗接种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

4、诊所村卫生室检查不少于总数的35%,三年内全覆盖监督检查。

5、配合综合行政支队办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案件。

1、零售药店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处方药为重点,检查经营品种与经营范围一致性、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有效期管理、处方药销售、执业药师在职在岗等内容。

2、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药品储存条件、麻精药品、药品有效期管理等内容。

3、疫苗接种点重点检查疫苗来源渠道、冷链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疫苗电子追溯体系应用、监测温度数据完整等内容。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督促疫苗使用单位做好接种的扫码工作,建立完善记录和台账,确保新冠病毒疫苗来源渠道、产品流向合法可控。





药品科

1、零售药店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对零售药店开展随机检查、有因检查和飞行检查,检查不少于

总数的35%,三年内全覆盖监督检查。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检查1次。

3、督促、指导各注册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

1、零售药店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处方药为重点,检查经营品种与经营范围一致性、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有效期管理、处方药销售、

执业药师在职在岗等内容。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检查疫苗来源渠道、冷链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疫苗电子追溯体系应用、监测温度数据完整等内容。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督促疫苗使用单位做好接种的扫码工作,建立完善记录和台账,确保新冠病毒疫

苗来源渠道、产品流向合法可控。

3、各注册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零售药店

2、医疗机构

1、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2、办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案件不少于18

1、指导各所开展药品行政执法.

2、联合药品科、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各项检查,发现案源,办理案件。


附件2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药品流通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监管对象

检查情况

抽检情况

立案情况(件)

处罚情况

监管总家数

检查家次

发现违法违规企业数

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改正等措施(家次)

抽检不合格批次

完成后处置件数

无证经营

经营使用假药

经营使用劣药

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未遵守GSP

其他

结案(件)

移送公安(件)

资格罚人数

罚没款合计

(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1、零售药店

2、药品使用单位(含村卫生室)

3、疾控机构

4、疫苗接种点


季报时间为331日、620日、920日、128日前。


         分管领导: 填报人: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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