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市监发〔2024〕65号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
关于开展2024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信部门、公安分局、妇儿工委会办公室、妇联: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用品质量安全监管,保护儿童和学生健康成长,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4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市监质监发〔2024〕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即日起至11月底,联合开展2024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以下简称“安全守护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要求,重点聚焦与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和风险较大的儿童和学生用品,抓住关键质量安全问题,突出重点区域,加强部门协作,推动社会共治,实行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要通过安全守护行动,减少城乡接合部、农村和网络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分子,切实发挥执法威慑作用。在前期开展“莎姐守未”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店铺经营行为,增强家长(监护人)及未成年人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守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浓厚社会氛围,稳步提升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儿童真煮厨具、捏捏乐解压玩具、水晶泥玩具、萝卜刀、“炸包”玩具、牙签弹弓、鼻吸能量棒、圆珠笔刀、磁力珠、化学套装玩具、火漆印章等新型网红产品;学生书写笔、课业薄册、磁性文具、中小学生校服、幼儿园园服、塑料制品玩具、学生被褥、红领巾以及少先队标志标识等学生相关产品;儿童运动头盔、儿童安全座椅(垫)、儿童推车、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儿童雨衣等婴童产品。
(二)重点指标。聚焦新型网红产品物理机械危害、化学危害、警示说明项目,学生相关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警示说明、小零件项目,婴童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等涉及安全项目,以及儿童和学生用品其它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项目。
(三)重点对象。重点产品主要集聚地生产企业;批发市场,校园周边文具店、商超,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农村市场,母婴店等儿童和学生用品经营者;舆情反映比较集中、消费者投诉比较多、抽查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生产销售企业;学校集中采购产品的供货企业。
(四)重点问题。生产领域存在的无证(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制假售假、未出厂检验或检验记录不全、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问题;流通领域存在的销售无证、来源不明、假冒伪劣、无标签标识、未标识适用年龄、无注意事项或注意事项不完整的产品等问题;学校等采购单位集中采购但存在产品质量管理不到位问题;家长(监护人)以及未成年人等群体辨别能力较差、质量安全意识不足等问题。
三、明确工作任务
(一)压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摸清安全守护行动涉及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销售单位底数,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准确掌握校服等集中采购产品供货企业并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各区县市场监管、经信部门要指导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销售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安全员,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督促生产单位完善原料采购、产品设计、生产加工、产品包装、标识标志等全过程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进一步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产品生产源头管控。各区县经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有关标准的宣贯培训,指导企业正确理解和使用标准,帮助企业实现新产品新技术标准化。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把未成年人用品生产准入关,严格检查涉及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或生产许可情况。对儿童真煮厨具等兼具多种功能产品,没有单独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按照相关通用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对童车、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等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的产品,要严查未经认证冒用认证证书生产销售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要结合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整治行动,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在配合完成市级监督抽查的基础上,扩大覆盖面,聚焦近3年消费者集中投诉举报反映较多、不合格率高、安全风险较大的儿童和学生用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组织开展本级监督抽查,从严从快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及时移交执法办案机构。广泛征求老师、家长(监护人)和未成年人意见,组织“你点我查”“你点我检”活动,对“投票率”高的产品开展抽样检验,对流行的新奇特产品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加大未成年人用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要快速反应、积极回应和引导。
(四)加大流通领域检查力度。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现场检查指引,加大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现场检查力度,加强重点流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按照上级制定的网售问题儿童和学生用品监测指南实施监测,指导平台企业加强网售儿童和学生用品的合规审查,采取人工审核+技术防控的方式,及时发现和清理下架网售问题产品。各区县市场监管、教育行政等部门要持续巩固“莎姐守未”专项行动成果,联合开展校园周边治理,着力肃清假冒伪劣产品和“三无”未成年人用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针对新型业态,重点关注开学季、节假日以及 “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坚持线上线下治理相结合,落实“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网售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强不合格产品的追溯,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
(五)加强校服等产品质量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本地区学校落实中小学生校服、幼儿园园服、塑料制品玩具、学生被褥等集中采购产品“双送检”制度,按标准采购和检查验收采购产品,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指导学校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各类教具、玩具和学生用品的审查,严禁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进入校园。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供货企业名单开展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并将抽查监测情况通报同级教育行政等部门,指导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管理。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持续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督促生产单位主动召回。各区县公安机关要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受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的犯罪行为。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是保障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是有效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扎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作,构建共治。各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发挥部门联合作用,加强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要借助技术机构优势,组织技术机构和相关专家,召开质量研讨会、搭建交流平台、分享先进经验等,在质量控制、质量认证、质量提升等方面对企业进行针对性有效帮扶。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指导行业协会等制定行规行约,组织生产销售单位依法生产经营,签订诚信承诺书,推进行业自律。同时,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加强质量安全公益培训,推动行业规范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消费者特别是家长监督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不断拓展监督渠道,形成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强化宣贯,营造氛围。各区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大力宣传《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推动实现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主要目标。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妇联组织要联合开展未成年人用品安全知识科普和宣传教育。通过张贴画、宣传海报、知识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儿童学生及家长(监护人)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正确识别和自觉拒绝不安全产品,教育未成年人科学选择、正确使用玩具和学习用品。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营造扶优治劣的良好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请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汇总本辖区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总结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于2024年11月25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钟雯,联系电话:63710225,邮箱:sjg_zhongw@oa.gov
附件:2024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重庆市公安局 |
重庆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 |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监督抽查 |
风险监测 |
监督检查 |
执法办案 |
打击查处 |
行政指导和约谈(家次) |
帮扶和宣传 |
行业自律情况 | ||||||||||||||
企业数 |
批次数 |
发现不合格批次数 |
产品种类 |
批次数 |
发现问题批次数 |
生产单位(家次) |
发现 生产 单位 问题 (个) |
销售 单位(家次) |
发现销售单位问题 (个) |
数量(件) |
罚没款(万元) |
治安事件(件) |
刑事案件(件) |
查处行政违法人员(人) |
抓获犯罪嫌疑人员(人) |
技术帮扶 (户次) |
宣传活动(场次) |
发放张贴画、宣传海报、知识手册(册、张) |
制定行业公约(份) |
签订承诺书(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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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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