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巫山市监发〔2023〕56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消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中建立相关制度机制的要求,制定了《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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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一、会商制度
(一)会商的形式
会商以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情况分析会的形式进行。
(二)会商的召集
定期会商会议由各牵头单位提出并承办,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于每季度末进行,也可同相关工作会议一起召开。如有特殊事项可临时召集。
(三)会商参加对象
定期会商会议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四)会商范围和内容
1.共享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分析研判形势,了解当前工作进展和需解决的困难,制定应对措施。
2.定期会商会议形成的成果根据重要程度和需要及时报送县委、县政府及市局食品协调处。
3.其它工作。
二、分析研判制度
(一)各牵头单位要针对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工作定期开展分析研判,要坚持“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的原则。分析研判要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分析研判结论要有充分依据和必要的数据支撑。
(二)分析研判主要以各牵头单位自行组织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分析研判会议参加对象可包括相关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食品企业代表等。
(三)分析研判主要包括各单位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发现、投诉举报反映的、舆情监测中发现的、上级交办、其他部门转办、各内设机构上报事项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风险隐患信息等内容。
(四)相关负责人原则上每日要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科室研判,每周牵头单位应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如遇较大以上风险隐患立即报综合科。
三、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一)为掌握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重大情况报告由牵头单位负责收集并及时报送综合科。
(三)各牵头单位发现重大情况不得隐报瞒报慢报。
(四)综合科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并根据主要领导指示,40分钟内书面报送县委、县政府和市局食品协调处。
四、督查督办制度
(一)设立督查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督查组成员由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随机抽查1—2个点开展实地检查。
(三)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案件查办情况、新闻宣传情况、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等,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推动有序推进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四)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交办有关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倒排时限整改落实。
(五)按照整改时限开展“回头看”,查看相关单位是否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六)督查督办情况纳入对各单位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五、联合整治制度
(一)为形成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监管合力,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联合整治制度。
(二)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参加单位原则上为相关工作牵头单位、执法支队相关室队和责任单位,必要时可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参与。
(三)牵头单位要定期向办公室报送新闻线索,办公室应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宣传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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