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MB1850066T/2021-000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准备期间暂停医保服务的通告
[ 成文日期 ]
2021-07-20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准备期间暂停医保服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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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准备期间

暂停医保服务的通告


各参保人、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向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计划,重庆市将于8月4日0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上线准备期间我县医保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上线准备时间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8时—8月4日(星期三)0时,停机切换新老医保信息系统。

二、恢复上线时间

2021年8月4日(星期三)0时起全面恢复医保各项业务办理。

三、暂停业务范围

(一)网上办理业务

2021年7月25日(星期日)0时起,暂停参保人使用“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渝快办”APP等网上渠道办理医保服务;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办理新增、注销及信息变更等业务。

(二)医保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业务

2021年7月25日(星期日)0时起,医保部门暂停办理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居民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费用的手工报销录入、结算和支付业务。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8时起,医保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社保所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待遇支付、特病办理等所有医疗保险业务,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使用;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业务。

四、上线准备期间业务办理指南

按照确保参保人医保待遇不变、确保定点医药机构救治不受影响、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平稳,上线准备期间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将采取线下手工接件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受理、登记,确保参保人业务办理不受较大影响,待新平台上线完成后再进行处理。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要耐心向参保人解释,积极引导参保人有序办理相关业务。

(一)市内门诊购药和住院就医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8时至8月4日(星期三)0时,我县参保人在市内住院或门诊购药,需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待新平台上线后,凭社保卡、发票、银行卡、出院证(住院)、处方(门诊)等资料至定点医药机构做自费转医保结算。

(二)慢特病(两病)就医

已办理慢特病的我县参保人,建议根据自身病情治疗需要,在7月内一次性开具足量慢特病药量(最多不超过3个月药量),尽量减少退费重结算或手工报销带来的不便。

(三)跨省门诊购药和住院就医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18时至8月4日(星期三)0时,我县参保人在市外异地就医购药,需自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后,凭发票、费用总清单、病历、社保卡等资料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业务窗口进行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在重庆住院的外省参保人,由医院在原医保系统办理转自费,新平台上线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

在市外住院的我县参保人,7月30日(星期五)18点至8月4日(星期三)0点之间不能办理结算,可在新平台上线后进行结算。

上线准备期间,不能正常结算的异地就医患者,建议先行垫付医疗费,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如有疑问,参保人可电话咨询我县医保部门,联系电话:023-57682071、023-57537875。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员、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特此通告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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