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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MB1850066T/2025-0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医保发〔2025〕7号
[ 标  题 ]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发布日期 ]
2025-03-24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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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7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医保办〔2025〕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及时签署服务承诺书并做好登记备案等工作,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加强相关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用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具和记分结果。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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