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7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医保办〔2025〕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当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及时签署服务承诺书并做好登记备案等工作,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加强相关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用好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工具和记分结果。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