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2024年版)

日期:2024-08-09

字号:
分享:
打印: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内容标准

公开时限

公开依据

更新频率

公开渠道

责任科室

一级

二级

1

机构职能

职能职责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的本单位最新法定职责

【法定职责】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办公室

2

负责人信息

领导班子姓名、职务、照片、分工、简历信息

【基本信息】领导姓名、职务、出生年份、性别、民族、是否为党员、学历

【工作分工】分管领域、分管科室

【标准工作照】近期1寸彩色浅底免冠照片(统一底色)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办公室

3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网址、传真、监督举报等信息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网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办公室

4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职责

【内设机构名称及职责】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办公室

5

下属单位

下属单位基本信息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单位职责】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办公室

6

政策文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

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标题】

【文号】

【正文】

【附件】

【公开属性】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正文和附件下载链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业务管理科

7

其他政策文件

以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下同)名义或本单位名义印发的其他政策文件

【标题】

【文号】

【正文】

【附件】

【公开属性】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正文和附件下载链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至少1次/半年

政府网站

起草科室

8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从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政策依据、目的意义、核心举措、适用对象、执行标准、时限以及注意事项等进行实质性解读

【标题】

【正文】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21 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5.2019—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01号)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起草科室

9

图表图解、动画、音频视频解读

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政策性文件运用图表图解、动画、音频视频等多种展现形式进行形象化解读

【标题】

【正文】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起草科室

10

政策咨询问答库

针对以县政府名义或本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以及本领域内公众高频咨询问答事项开展政策咨询问答

【问题】

【答复】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至少1次/半年

政府网站

起草科室

11

财政预决算

预算

本单位年度预算信息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报表】

所属单位预算及报表经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以县财政局通知具体时间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1次/年

政府网站

基金财务科

12

决算

本单位年度决算信息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报表】

所属单位决算及报表经财政批复后20日内公开(以县财政局通知具体时间为准)

1次/年

政府网站

基金财务科

13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年份版本】

【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其他事项】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至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九、五十条

3.《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至少1次/年

政府网站

办公室

14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历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次/年

政府网站

办公室

15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

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

【年份版本】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内容标准】

【公开时限】

【更新频率】

【公开渠道】

【责任科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至少1次/年

政府网站

办公室

16

政务服务

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处罚决定书编号或发文字号】

【被处罚主体】

【处罚事由】

【事实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六)款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90号)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基金监管科

17

公共服务办理结果

公开公共服务办理结果

【标题】

【正文】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承办科室

17

法治政府建设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标题】

【正文】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1次/年

政府网站

办公室

18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

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原则上全文公开

【标题】

【正文】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

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62号)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业务管理科

19

政协委员提案

20

意见征集

对外公开征集

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的政策措施等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文稿】出台背景、征集时间、反馈渠道

【决策草案】

【草案解读】

【征集结果】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3.《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6.《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

起草科室

21

公示公告

/

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以及纳入拟签订医保协议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名单等面向社会公示

【标题】

【正文】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1.《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2.《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3.《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据实更新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承办科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