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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市级飞检案例的通报

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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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10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飞行检查第七组对我县3家定点医疗机构2021—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并将相关线索移送至我局处理。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一、巫山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查,巫山县人民医院在2021—2022年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过度医疗、串换项目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医保目录限制开展心理治疗(小组心理治疗)、运动疗法、TDP、微波治疗、药物浸浴、气压治疗、中频脉冲电治疗;过度开展床旁心电图加收、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β2微球蛋白测定、粪便隐血实验、手指点穴治疗、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将局部麻醉串换为神经阻滞麻醉、将普通电针串换为电热针进行医保网络结算。县医保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责令县人民医院立即改正,退回医保基金976246.17元,并处罚款1122683.10元。

二、巫山普济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巫山普济中医院在2021—2022年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过度医疗、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超医保目录限制使用红参、注射用多索茶碱、脂肪乳注射液、丹红注射液、盐酸氨溴索注射液,超项目设备使用说明书开展中频脉冲电治疗,将应由第三方支付的费用(赵斌、李巧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将医保属性为乙类的X光片按甲类进行报销;TDP治疗与蜡疗同一天同部位开展;重复收取使用一次性试管样尿液采集器加收。县医保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责令普济中医院立即改正,退回医保基金97879.91元,并处罚款97879.91元。

三、巫山县文丰李民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

经查,巫山县文丰李民康大药房存在进销存不符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田七“进、销、存”不符。县医保事务中心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年度)》附件《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相关约定,责令文丰李民康大药房立即改正,退回医保基金6647.60元,处违约金33238元,暂停医保网络结算,待整改验收合格后开通医保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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