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4号)、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5号)规定,2024年巫山县第三批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疗保障服务定点协议,取消其医保定点服务单位资格。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机构编码 |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别 |
地址 |
1 |
H50023716475 |
巫山县刘敬洲中医(综合)诊所 |
诊所 |
重庆市巫山县大昌镇深圳路115号 |
服务监督电话:023-57537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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