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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47X/2024-0002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民政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民政发〔2024〕58号
[ 标  题 ]
巫山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巫山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业务范围、住所地址的批复
[ 成文日期 ]
2024-04-16
[ 发布日期 ]
2024-04-2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民政局关于同意巫山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业务范围、住所地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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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

你们报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和变更的相关材料已收悉,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审查所有材料,已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的条件,我局同意巫山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的业务范围变更为:负责营业员、物业管理员、家庭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农作物植保、农业技术指导员、家禽饲养工、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美发师、电子仪器装配工、西式面点师、美容师、养老护理员、中式烹调师、育婴员、电子商务师、园林绿化工、火锅调味、中药炮制工专业的培训;同意巫山县阳光职业培训学校的住所地址变更为巫山县工业园区6号楼4楼。

变更后,你们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单位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按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检。


巫山县民政局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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