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民政局“救助通”项目试点实施方案

日期:202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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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巫山县“重庆救助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巫山社救办〔2023〕1号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结合我县实际,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巫山县“重庆救助通”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巫山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巫山县民政局代章)

                        2023818


巫山县“重庆救助通”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根据民政部低收入认定指导中心和市民政局在渝开展“重庆救助通”项目工作要求,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现结合本县实际,制定“重庆救助通”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方便困难群众和减轻基层负担为目标,优化救助流程、规范核查授权,实现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完成社会救助申请登记和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实施全方位精准快速救助,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全县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全县26个乡镇(街道)。

三、实施内容

(一)申请社会救助

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和低保边缘家庭等社会救助均通过重庆救助通应用,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其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司法等专项救助,待重庆救助通应用相关功能开放后,逐步有序纳入网上申请程序,全面实现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全程网办

(二)在线签署核对授权书

“重庆救助通”内设救助家庭成员或相关义务人在线签署核对授权书功能,通过“重庆救助通”,即可在线完成签署核对授权书,困难群众不用再前往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签署核对授权书。

(三)实时查询救助情况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可通过“重庆救助通”,实时查询救助申请救助审核救助确认全流程,申请办理社会救助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让申请家庭及时知晓申请办理情况和结果。

(四)便捷认证待遇资格

已获得救助的家庭,可通过“重庆救助通”认证待遇资格功能,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形式直接进行生存状况验证,改变过去需要困难家庭成员到乡镇(街道)签字等传统生存验证方式,方便困难家庭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重庆救助通”高效便捷的进行生存认证。

(五)社会救助申请公示

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在申请期间,将在“重庆救助通”进行公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六)出具社会救助证明

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可通过“重庆救助通”及时获取社会救助身份证明,改变过去需要到社区、街道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社会救助证明的方式,让困难群众真实感受到“重庆救助通”在困难群众日常生活中开展的便民服务。

(七)工作人员入口

“重庆救助通”通过短信提醒及时推送求助信息,工作人员接收信息后立即开展主动服务,通过“重庆救助通”实现网上接受申请、审核申请相关资料、办理结果回复,进一步缩短申请审核确认流程,真正实现“一次申请,一网通办”;在入户调查和实地查访时可实时上传相关资料和图片;实时统计分析辖区救助情况。

(八)电子化资料管理

通过重庆救助通应用申请社会救助和签署核对授权书的相关资料,如:救助申请书、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授权书风险提示函等相关资料,逐步实现电子化档案管理。

四、实施步骤

(一)专题研究,召开座谈会(2023818日之前)

通过召开乡镇(街道)座谈会等方式,深入分析研究,完善困难群众线上申请救助相关流程,收集“重庆救助通”项目相关建议意见,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2023820日之前)

根据项目要求,结合巫山县县情,制定完善“重庆救助通”项目方案,围绕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制定工作清单,打表推进,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召开会议,培训业务(2023830日之前)

县级召开“重庆救助通”项目工作动员会和业务培训会,对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重庆救助通”业务操作流程及救助政策业务培训;乡镇(街道)组织对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进行“重庆救助通”操作使用培训,宣传其功能、特点及优势,激发基层工作人员对“重庆救助通”项目的认可度。

(四)加强宣传,提升知晓率(20238月后长期坚持)

制作“重庆救助通”宣传单、宣传资料、横幅等,通过村村通广播、赶集日、院坝会集中开展宣传,结合入户走访等形式上门宣传,播放项目宣传片,让“重庆救助通”入人心,提高群众知晓率和使用“重庆救助通”的积极性。

(五)应用推广,投入使用(20239月)

全面启动“重庆救助通”推广应用,开放“重庆救助通”端口,正式接受困难群众通过“重庆救助通”申请社会救助。县民政局分组分片区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在巫山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安排部署并专项推进“重庆救助通”工作,县民政局负责“重庆救助通”项目的实施宣传、培训、指导、监督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并落实本辖区内“重庆救助通”的申请受理、经济核查、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等职责;村(社区)负责配合各乡镇(街道)做好“重庆救助通”的宣传应用、主动发现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在民政部、市民政局的指导帮助下,落实“重庆救助通”应用技术保障力量,及时解决推广应用中的技术难题,确保落实安全保密等责任。

(三)强化监督保障。县民政局对“重庆救助通”项目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解决,确保项目应用顺利推进。

附件:《巫山县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办理流程(试行)》

                             巫山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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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


附件

巫山县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办理流程

(试行)

本办理流程适用于“重庆救助通”应用或互联网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相关事项,其他社会救助网办流程参照执行。

一、申请及受理

(一)申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过互联网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签署经济状况核对电子授权书。网上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村(社区)发现其申请确有困难的,应当主动告知相关政策,提供帮助。

(二)受理。乡镇街道应当在收到网上申请2个工作日内及时受理,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与救助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居委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备案登记并报县民政局。

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线上信息核对,线下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填报上传入户调查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符合规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复查。

三、审核确认

(一)初审公示。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情况,对无疑问、无举报或不需要重点调查的申请家庭,可不再召开定期集中评审会进行讨论研究,可不定期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对是否将申请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出初审意见,将拟纳入和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初审意见在村(社区)公示7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乡镇(街道)应当重新调查核实。重新调查核实的结果应当告知异议提出人,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3日。

(二)审核确认。县民政局收到乡镇(街道)上报的初审材料意见后,可不再召开定期集中评审会进行讨论审定,可不定期由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通过审查、抽查方式做出审核确认。对确认同意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街道)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

(三)公布。乡镇(街道)应当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所在村(社区)公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信息公布应当依法保护低保对象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无关信息。

(四)不得直接确认。未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程序,不得将任何家庭或者个人直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四、办理时限

最低生活保障确认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期限)。发生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或需要召开评审会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0个工作日做出确认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优化评审方式,坚决杜绝“一月一评议”“一月一备案”等现象。要在确保工作质量前提下,最大限度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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