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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47X/2022-00012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其他;社会事务;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民政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民政文〔2021〕57号
[ 标  题 ]
巫山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2-03-10
[ 发布日期 ]
2022-03-10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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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广“互联网+民政”服务,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重点,狠抓工作落实

(一)持续深化理论知识学习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民政工作。二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县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确保民政领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实施“枫桥经验”巫山实践十项行动,稳妥推进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全县340个村(居)完成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334个村(居)实现了书记、主任“一肩挑”,基层自治组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工作,指导全县村(居)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时调整村规民约执行机构、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人员。三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巩固全面依法治县社会基础方面。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普法行动,联合社工机构开展“家和进乡村”宣传讲座,促进营造和谐文明的优良家风氛围;按照民法典,落实收养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行动,指导修订完善村(居)自治章程、一约三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普法教育纳入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重要内容,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我局现存的中介服务事项只有设立区县级社会团体和区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验资、注册资金变更验资、法定代表人变更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以及年度审计等中介服务,我局无中介服务收费,也未擅自添加中介服务事项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均由社会组织按照市场规则自主协商选择。且自2018年以来,我局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和中国建设银行建立了验资通,今年又与中国工商银行建立了验资通,新成立的社会组织验资不再通过社会审计机构,进一步减轻了社会组织负担。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逐渐完善

一是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二是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企业、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按程序及时报批备案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三统一”进行规范管理。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坚持热心接待群众,积极引导相关科室人员、领导开展调解,及时解决困难诉求。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今年共接到各类信访件60件,均按规定程序及时限办结,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社会稳定风险事件。三是继续实施“家和计划”项目,落实离婚冷静期制度,对冲动型离婚夫妻开展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倡导理性婚姻决策,促进家庭和谐,受理行政复议事项1项。

二、开拓创新,确保建设有亮点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在社会组织领域,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和监督社会组织行为。一是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印发《关于协助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的函》,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协助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僵尸社会组织清理工作,上半年清理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2家。二是依法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成立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组,印发《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有力惩治违法犯罪行为,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三、持续发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措施,补齐短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党对民政工作法治建设的领导,通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及支部主题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宪法、民法典、监察法等国家法律和党内各项法规政策,不断增强民政干部的法治理念,提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0学时。探索充实执法人员队伍,规范执法程序和档案管理,全方位提高执法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的稳控、处置、防范和教育工作,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持续落实首问责任制。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巫山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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