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90749592B/2021-00027
[ 主题分类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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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信访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信访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日期 ]
2021-09-29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信访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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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信访办公室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联系党和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2.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给予处分的建议。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协调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协调有关方面处理情况复杂和跨部门、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

4.负责全县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5.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处理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

6.承担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处理重大突出信访问题的相关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领域信访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与县委政法委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职责的分工。县委政法委统筹部署推进重大涉稳问题专项行动;负责重大维稳事项的交办督办;承接市委政法委维稳指导局工作,统筹部署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平安建设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县信访办承担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重点人员管理服务、预防信访问题转化为群体性事件等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有2个独立编制机构:巫山县信访办公室,机关,下设4个科室(综合科、办信科、督办科、复查复核科),核定编制数12个,实际在岗人数10人;巫山县信访接待中心,隶属于巫山县信访办公室,事业,核定编制数12个,实际在岗人数10人。1个独立核算机构。

(三)单位构成

巫山县信访办公室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中无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785.25万元,支出总计785.25万元。收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85万元,增长44.2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上涨和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清仓见底和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移民遗留信访问题,到市进京信访量增加,稳控压力增大;三是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6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涨和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785.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85万元,增长44.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9.77,增长42.21%,其他收入增加11.08万元,增长2.03%;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6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涨和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17万元,占98.59%;其他收入11.08万元,占1.41%。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为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785.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85万元,增长44.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涨和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项目支出增加187.88万元,主要原因是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清仓见底和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移民遗留信访问题,到市进京信访量增加,稳控压力增大,及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6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上涨;二是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三是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37.38万元,占支出合计68.43%,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66.14万元;项目支出247.88万元,占支出合计31.57%,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7万元。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74.1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11万元,增长3.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涨和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1万元,增长3.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涨和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77万元,增长42.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上涨和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清仓见底和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移民遗留信访问题,到市进京信访量增加,稳控压力增大;三是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4.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1万元,增长3.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涨和退休干部去世,补放一次性抚恤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77万元,增长42.2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上涨和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清仓见底和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移民遗留信访问题,到市进京信访量增加,稳控压力增大;三是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均为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1.52万元,占8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98万元,增长45.9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上涨和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二是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疑难信访问题化解、清仓见底和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移民遗留信访问题,到市进京信访量增加,稳控压力增大;三是代为支付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奖补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2.04万元,占10.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9万元,增长43.8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上涨和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

(3)卫生健康支出19.11万元,占2.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去世暂停发放医保垫底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21.50万元,占2.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中存在职工退休,剩余公积金填补人员上涨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95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退休干部去世补发一次性抚恤金和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补助等。公用经费5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25万元,增长90.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租车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和煤矿企业政策性关闭、移民遗留问题,到市进京信访量增加,差旅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5万元,下降40.5%;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1.29万元,下降17.82%。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决算数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0年度公务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4.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维稳处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6.2%;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1.61万元,下降25.56%。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打紧开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20年公务接待费1.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信访等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4万元,下降74.8%;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2万元,上涨34.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打紧开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清仓见底”和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市级部门工作检查、指导频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7批次36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接待0批次,0人次。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350.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4.6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1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25.25万元,增长90.63%,主要原因一是移民遗留信访问题和煤矿政策性关闭矛盾突出,稳控压力增大,差旅费增加;二是脱贫攻坚租车导致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网络租赁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47.8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指标明确、全面,具有科学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化解,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对象满意。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信访事务

自评总分(分)

100

实施部门(单位)

巫山县信访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陈继平19923201169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得分(分)

60

247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协调处理好跨单位、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信访事项以及应急突发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2.全力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到市进京越级访和非访控制在0批次。3.做好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得到化解。4.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清仓见底专项治理化解量达30%。5.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1.协调处理好跨单位、跨部门、跨区域的重大信访事项以及应急突发群体性事件,确保全县社会稳定。2.全力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实现到市进京越级访和非访0批次。3.扎实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实际解决疑难信访问题58件次。4.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清仓见底专项治理化解量达62.5%。5.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车管理制度、会议制度。6.提升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资金到位率

%

100


100

100%

15

15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3

100%

15

15

疑难信访问题化解量

批次

50


58

100%

15

15

清仓见底专项治理化解量

件次

34


70

100%

15

15

社会稳定效益率

%

100


100

100%

15

15

服务对象满意率

%

95


98

100%

15

1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巫山县信访办公室2020年信访维稳处置费预算数60万元,实际执行数247万元。原因在于煤矿政策性关闭,解决遗留问题代为支付47.89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相比,2020年实际开支减少了40万元。改进措施:打紧开支,做到厉行节约。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0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768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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