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7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5月1日至9月30日):8:30-12:00,14:30-18:00;冬季作息(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高唐街3号6楼巫山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57636558 传真:023-57636558(传真后请致电023-57636558确认)
政府网站:http://cqws.gov.cn/xzfbm_73744/fzhggwyh_74216/
日期:2024-08-27
(一)贯彻执行市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全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三)牵头推进全县科技管理平台建设,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技成果推广、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七)统筹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县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负责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九)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承担全县外国专家管理的职责。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等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科技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在职责范围内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我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全县外国专家工作。
日期:2024-07-15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值班、接待和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文稿起草、交办督办、宣传、党建、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和来信来访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服务、科技经费、资产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综合科(院校合作办)。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牵头拟订巫山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承担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配置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法治建设工作并开展普法宣传。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县域科技创新合作与特色发展。负责科普宣传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科技特派员、科技统计、科技信息、科技创新考核等科技业务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拟定院地、校地合作的规划、政策,制定相关措施等并推动落实。负责全县外国专家工作。
巫山县科学技术局发展科(项目办)。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承担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示范、应用推广等科技项目,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重大科技项目储备库,负责重大科技项目论证、备案、监督等管理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推荐和管理。拟订创新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